本刊记者 朱澍 支振锋
2002年10月14日,震惊社会的南京汤山“9.14”中毒事件发生一个月后,案犯陈正平在宁伏法,惨遭不幸的42条生命终于得以告慰。斯人虽去,伤痛犹存。事件带给我们的思考并没有结束——为什么8元钱的鼠药能够轻而易举地成为凶手的杀人利器?各地接二连三发生的剧毒鼠药中毒、投毒事件,给我们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怎么才能控制住类似剧毒鼠药的流散?剧毒药物应该如何管理? 全国每年有几千人受害于剧毒鼠药 连日来媒体关于“9.14”中毒事件连篇累牍的报道让人们把目光再次投向了一种叫做“毒鼠强”的剧毒急性鼠药。 参与事发当日毒物化验的南京防疫站一位同志告诉记者,陈正平投毒所使用的毒品主要是“毒鼠强”,其次是“氟乙酰胺”。专家介绍,“毒鼠强”是1948年由德国贝尔公司合成的一种毒药,无色无味,几乎没有特效解药,只能靠对症治疗。这种俗称 “424”、“三步倒”的剧毒急性鼠药,其毒性是氰化钾的100倍,比砒霜毒300多倍,1 毫克就可以致人死命。 根据卫生部中毒控制中心的工作统计分析,导致中国老百姓中毒的毒物,以农药和鼠药为主,按比例,剧毒急性鼠药是致中国百姓中毒死亡的首位因素。 其实不仅仅是南京“9.14”事件,近年来,全国各地每年都会发生大量的“毒鼠强”等剧毒药物致死事件。据国家卫生部公布的数字,2001年全国因鼠药引起的中毒共46起,约占化学性食物中毒的50%,中毒人数2540人,死亡42人,其死亡人数占食物中毒总死亡人数的28%,毒物多为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毒鼠强”等急性鼠药,中毒原因以误食或投毒为主。有专家分析,公布的统计数字,比实际发现的要少得多。因为广大农村的鼠药中毒情况更复杂,更难统计。 由于毒性剧烈,随处可买且无须任何手续,剧毒鼠药成为投毒者首选的犯罪工具。汤山特大投毒案凶手陈正平所使用的“毒鼠强”正是其在当地集贸市场以大约5 毛钱每包的价格购买的,一共买了18包。正是这区区8元多钱的鼠药,夺去了42条鲜活的生命。 专家说,鼠药是农药中比较特殊的一种,由于客观存在的鼠害,鼠药目前还不能完全取消。因为灭鼠工作涉及社会各方面,所以鼠药更容易进入千家万户,它在我们生活中的使用非常广泛。一般化学品要达到一定的量才会中毒,而剧毒鼠药毒性高、药效快;和其他农药和有毒化学品相比起来,灭鼠药更容易获得,普通人接触鼠药的机会更多,因而“毒鼠强”等剧毒急性鼠药比一般的有毒化学品对社会的威胁更大。 剧毒急性鼠药主要包括“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和“甘氟”等,这些鼠药毒性大,人一旦误食或被投毒会在很短时间内发生中毒,且没有特效药物,难以抢救;若将中毒的牲畜埋于地下,毒素可在土壤中滞留数月乃至数年,不仅严重污染环境和植物,还可导致二次中毒甚至三次中毒。 卫生部中毒控制中心孙承业研究员指出,剧毒鼠药不易挥发,它对人的危害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误服,以儿童居多,因为鼠药往往拌上诱饵,像苹果、馒头等,难以分辨而发生误食中毒;第二种是用鼠药作为自杀的手段;第三种就是投毒犯罪。目前,鼠药滥用情况恶化,发病人数明显增多,地区分布范围扩大,投毒事件越来越多,中毒控制中心平均每天都要处理一起以上的中毒事件。1997年他和同事曾经做过一个调查,在10个省的集贸市场抽了100 多份老鼠药的样本,毒鼠强占到28%;而到了2001年,它的比例已经升到了80%以上。 国家从70年代就开始禁用剧毒鼠药,30年来依然屡禁不止 剧毒鼠药引起的危害可谓触目惊心。因此,国家从70年代就开始禁止使用 “氟乙酰胺”,1991年原化工部、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联合发文禁止使用“毒鼠强”,1998年 6月,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加强剧毒急性鼠药管理的通知,要求全面对“毒鼠强”等剧毒鼠药进行清理和收缴,今年5月农业部还以第199号公告的形式再次重申禁止使用上述剧毒药物。然而禁令归禁令,各地农村、城镇市场上至今仍然随处可见“毒鼠强”等剧毒急性鼠药的踪影。 全国爱卫会除四害专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邓址介绍说,目前灭鼠药主要分为三类:可安全使用的鼠药,如抗凝血剂等慢性灭鼠剂;控制使用鼠药和禁止使用的鼠药,禁止使用的鼠药有“毒鼠强”、“毒鼠硅”等急性鼠药。然而,国家三令五申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急性灭鼠药依然畅销,在农村占了80%的市场,在全国市场中大约占了 60%的份额。 记者在豫南农村采访时了解到,农民要买剧毒鼠药很是方便,到任何一个农村集市上都会发现小摊儿一个接着一个。不过,一个让人担忧的现象是,农民购买鼠药不光是为了毒倒耗子,很多时候还会用到其他的用途上。比如,为了防止自家的庄稼被别人的牲畜糟蹋,在田地里下耗子药是经常现象,每年农村都有无法统计的牲畜因此而丧命。有些过分的,甚至用馒头、大饼、粮食等等泡在鼠药里,然后在丢到田里,毒死不懂事的小孩子也并不鲜见。更有甚者,为了防止自家的瓜果被人偷,也经常在果实上抹耗子药,不仅对“偷吃贼”的生命构成了威胁,有时候自家人也会被误伤。 悲剧的一再重演告诉我们,剧毒鼠药虽禁却未止,危险仍然停留在我们的身边。充当起杀人帮凶的剧毒鼠药,在“除害灭鼠”的大旗下,除了给非法制售者带来滚滚财源,留给社会的却只有一起起沉重的灾难和死亡。 生产违禁剧毒鼠药有高额利润 管理的漏洞、人们对灭鼠认识上存在的误区和社会的宽容,以及高额利润对非法制售者的驱动,是剧毒鼠药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农业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防治处的郭永旺说,“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生产设备和原料的成本很低,技术极其简单,所以不法作坊很容易就能制造出这些鼠药。因为有着广阔的市场和高额的利润,从事剧毒鼠药生产的地下窝点才会置国家法规禁令于不顾,大量制售违禁鼠药。由于技术简单且无须很大的生产场地,一些小型化工厂甚至家庭都能生产,这些地下鼠药加工企业一般较为隐蔽,查处工作难度也很大。 违法生产的低成本使剧毒鼠药可以以非常低的价格吸引老百姓,尤其是农村地区的人们,“一块钱一包可以卖,一块钱两包甚至六包也可以卖,他们是不存在亏本的。”一位鼠药专家这样告诉记者。更主要的是认识问题,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几乎每位专家都谈到了目前人们对于鼠药灭鼠所存在的认识误区,这是导致剧毒鼠药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剧毒鼠药是在80年代全国城乡大规模灭鼠的背景下被普及使用的,由于它杀灭老鼠快,能够立竿见影,使老百姓误认为剧毒急性鼠药是效果最好的鼠药;而制售剧毒鼠药的不法分子也正是利用人们急于见到死鼠的心理和对鼠药的错误认识,以“三步倒”、“闻就死”等名称蒙蔽人们的眼睛。 灭鼠离不开鼠药,但关键是用什么样的鼠药和如何用药。鼠害与卫生虫害协会的副会长刘玉良指出,其实那些被急性鼠药杀死的老鼠往往是鼠群中不到20%的老弱病残,剩下的80%是老鼠当中的青壮年,繁殖得非常快。郭永旺告诉记者,急性鼠药灭鼠弊大于利,根本不能有效控制鼠害蔓延。老鼠的特点是繁殖快,警觉性高,同类间互传信息。急性鼠药虽然作用快,但死于毒饵旁的死鼠会引起其他老鼠的警觉,传递遇难信息,导致鼠群向其他地方转移。而且急性鼠药会引起人畜的二次中毒甚至三次中毒,中毒后很难及时救治,不但不能有效灭鼠,反而给社会带来更大危害。 好药还需要推广普及。北京市爱卫会的于传江先生说,爱卫会推荐使用的是安全的抗凝血剂类鼠药,其毒性低,对鼠类有引诱作用,药性不剧烈,不易引起同类觉察,老鼠无拒食现象;老鼠吃后当时没有什么症状,3、4天后才会因内出血而死亡,不会引起同类警觉;而且死于洞中,不会发生二次中毒。即使人因误食抗凝血剂鼠药中毒,也可以用特效解毒剂治疗,不会引起生命危险。利华鼠药厂是北京爱卫会推荐的安全鼠药生产厂家,一位姓李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安全鼠药比剧毒鼠药贵不了多少,一般100克/袋的药的市场价也就1元到1.5元左右,所以老百姓没必要为了省几毛钱而增加中毒的风险。据了解,安全鼠药的生产要经过严格的专家检测和卫生、农业、工商等部门审批,产品上标有农药登记号、生产许可证号、厂家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且配有科学的灭鼠说明,而违禁鼠药则没有上述标志。那么,应该到哪里去买安全的鼠药呢?爱卫会希望老百姓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鼠药,比如各级城市爱卫会、防疫站及其推荐的生产、销售企业,街道居委会等;农村地区应该到各级植保和农技推广部门购买。爱卫会每年也都会和各单位、街道居委会定期组织专门的灭鼠行动,并推荐适合各地使用的安全鼠药。 专家呼吁,全社会应该提高对鼠药灭鼠工作的认识,积极使用安全的慢性鼠药,科学灭鼠;同时抵制国家禁止的剧毒急性鼠药,使不法分子无利可图。剧毒鼠药失去市场,才能从根本上得到控制。 剧毒鼠药真的管不住吗? 管理低效是导致剧毒鼠药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 记者就“9.14”事件向几个主管部门了解剧毒鼠药目前的流散和分布情况,答复都是:剧毒鼠药确实存在,但是还没有做过专门的调查;目前正在研究,以后会做这方面的工作……等等。看来在剧毒鼠药横行的数十年时间里,相关的管理部门也“研究”了数十年,然而至今未果。如果再这样“研究”下去,不知道还要有多少条无辜的生命会被剧毒鼠药戕害。 对于为什么监管剧毒鼠药制售者的工作一直不力,有关部门的解释是“不法生产企业和鼠药小贩来无影、去无踪,很难查处”,把“很难查处”作为借口推脱管理者应该担负的责任,显然有失偏颇。 1997年5月8日起施行的《农药管理条例》是我国目前对农药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的专门性法规。其中第5条规定,“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登记和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各级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条例规定的合法农药经营机构为供销社、植保站、农技推广机构、正规农药企业等。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是负责农药具体登记工作的管理机构,杨永珍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按《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各级农药检定所的职权只是农药具体的登记工作和在技术上提供指导,保证符合标准的鼠药经过正规渠道进入市场。合法厂家生产农药,必须经过农药登记、生产许可才能从事生产,而“毒鼠强”等剧毒鼠药属于国家早就明令禁止不许生产的,其生产经营活动都是违法操作的,农业行政部门知道这一情况,对他们的处罚却不属于农业部门管。农业部门有抽查,主要是针对无证经营农药和农药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但违禁的剧毒鼠药却没有专门规定。对于市场,主要依靠工商、公安等部门的监管,因为农业行政部门查到了剧毒鼠药,也没有权利扣货和处罚。杨所长说,目前在经营管理方面,的确存在欠缺,才会让剧毒鼠药制售者有机可乘。 按照2002年3月15日施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剧毒急性鼠药可归入第三条中所指的有毒品一类,对各部门的职责,条例做出了相关规定: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综合工作,如经营许可证的发放等;公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公路运输通行证等;质检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许可证发放和产品质量监督;卫生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此外,对于邮政、环保、铁路和民航各部门的职责也都做出了规定。在第六章法律责任的规定中,对违法生产和经营者也规定了相应的处罚办法。看起来似乎各个环节都得到了监管,然而在执行中可能导致的另一种结果却是大家 “各扫门前雪”,监管过程的不协调使剧毒鼠药制售者仍然有空子可钻,现在的屡禁不止正说明了管理的低效。 让我们根据调查的情况,描述一下剧毒鼠药大概的生产和销售过程:首先,鼠药制售者不需要任何专业背景,也不用办各种繁琐的审批手续和执照,只要准备1000 元左右的启动资金,买一些“设备”(几口大缸、搅拌机);随便找一家化工商店,不用任何手续,可以买到制造剧毒鼠药的几种常见的化工原料(这些原料并不是剧毒危险化学品);回到他们的地下加工窝点,用极其简单的方法加以混合、搅拌;包装,贴上带有“三步倒”、“闻就死”等字样的“说明书”;零售商贩从这些加工点批发,运到各地的集贸市场摆摊或沿街叫卖。就这样,剧毒鼠药轻易地进入了老百姓的生活,当然同时也进入了陈正平等投毒者的手中。 杨永珍所长介绍说,鼠药贩子一般都是“游击式”的,没有固定地点,基本上“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流动性大,再加上由于生产技术简单,不要太多设备,导致查处相对困难。此外,查来的鼠药如何处理也是个难题。因为这些鼠药有剧毒,对环境有污染,很难在短期内消解;保管又费钱费力,可是如果流失出去又害人。因此,多年来有关部门虽然不断在查禁鼠药,但效果一直不理想。 那么,剧毒鼠药到底应该怎么管?有关专家指出,应该从三方面入手:一是控制原料;二是社会、管理部门在监管各环节协同作战,重点是管好市场;三是明确管理者的责任,加大处罚力度,严惩非法制售者。 孙承业说,因为剧毒鼠药生产非常简单,原料种类有限,把关键的原料卡住,就生产不出毒鼠强了。因此有关的化工原料管理部门,还应该加强对这些原料的监管,作好销售的登记和监督工作,让不法分子没有原料可买。 杨永珍所长认为,要管好剧毒鼠药,一定要整个社会、各行政部门协同作战,在生产、销售和使用各个环节严格执法。对于剧毒鼠药的制售者,应该实行重罚,让他们得不偿失,才能形成威慑作用,否则如果只是没收鼠药或者象征性地罚款,是起不到什么作用的。宣传工作也很关键,如果可能,也可以设立监督举报机制,全社会都要来谴责不法制售者,要“人人喊打”。 有专家指出,市场管理部门应该重视对鼠药的监督,经常进行市场抽查。还应该对鼠药的销售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哪里的市场出现问题,就找市场的负责人,使他们平时就要自觉监管,不让剧毒鼠药进入农贸市场。严格控制市场,才能扭转目前剧毒鼠药泛滥的局面。对待剧毒鼠药,也应该像对待枪支弹药、爆炸物等一样,实行强力管理。同时,对于管理者也应该增加一些约束和监督,使他们意识到自己的职责所在。 “9.14”事件的投毒者在短短一个月就遭到了应得的法律制裁,令人拍手称快,而对于相关管理机构的负责人,难道对事件没有一点责任吗? 原化工部对化学品的安全监管职能,现在由国家经贸委所属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二司的王先生告诉记者,目前的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漏洞,最近由国家经贸委牵头,农业部、卫生部和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部委正在协调,近期将会具体落实剧毒农药、鼠药的管理工作,明确分工,对剧毒违禁鼠药的制售活动进行彻底查处。 全社会期盼着,不要再让剧毒药物满天飞,这对你家、我家,对大家、国家都是福音。
|